行車前檢查 Checks Before Driving
司機必須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性能;如沒有信心安全操控,便不應嘗試駕駛。進入車廂前,應先繞車檢視車身:輪胎氣壓足夠、沒有割損或外物,胎面坑紋深度至少 1 毫米,並環繞整個外圓周的四分三寬度;車輪螺栓/螺帽齊全,更換輪胎後須按生產商規格扭緊。
車外檢查亦包括:引擎和行李倉蓋、燃油箱蓋/充石油氣口蓋/充電端口蓋及車門穩固關上;車窗玻璃沒有破裂;水撥膠沒有損壞或老化;後視鏡穩固;照明系統操作正常和清潔;潤滑油、剎車油及燃油/石油氣沒有洩漏。
出發前,須確保燃油/石油氣/電池電量及各種油液足夠,車輛沒有超載(超載會影響掣動效能及操控),視野沒有被阻擋。司機座位和後視鏡須正確調校,儀表及所有駕駛操控須運作正常。安全帶亦須操作正常,司機及每位乘客都要正確佩戴。
不同車輛另有要求:車隊的士的司機監察系統須正常運作;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網約車,須按運輸署署長指明的位置及方式展示車輛證明書。法例已修訂,規定所有的士須安裝行車記錄系統,並只可由獲授權安裝人安裝或改動,生效日期由政府稍後公布。規定生效後,的士司機須確保系統正常運作、車廂攝錄機不受阻擋,並在車內當眼處張貼清晰告示,告知乘客正在錄影。
行車時及緊急事故 During Driving and in Emergencies
駕駛時應以安全為先,專注路面並放遠視線,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在大雨或大霧等惡劣天氣下尤其重要。亦要特別留意「盲點」。開車及倒車前,先用倒後鏡或其他監視器察看,再回頭作最後察看,確定安全才開動車輛。
司機須遵從交通標誌、道路標記、交通燈號等規則,遵守車速限制,並禮讓其他道路使用者。應讓路給正在橫過馬路或等候過路的行人;如行人已踏足斑馬線上,則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過。
中途壞車或遇緊急事故時,首要是保障自己及乘客的安全,並立即亮起危險警告燈。如有可能,應把車輛駛離行車道,停在避車處、路肩或邊帶(如設有)。
除非肯定自己和乘客都能安全離開行車道,並有安全地方等候救援(例如防撞欄後),否則應留在車內並繼續扣上安全帶。已離開車輛的話,不可留在行車道上或站在車輛前後,並要時刻提防駛經車輛。
乘客上落及兒童乘客 Passenger Boarding and Alighting, and Child Passengers
停車前要加倍留神四周路面。切勿在行人過路處、轉彎位、路口等會阻礙其他道路使用者或構成危險的地方上落客。打開車門前,車輛須已完全停下並拉緊手掣;關閉車門前,須察看車廂,確保所有乘客已安全上下車,並留意乘客有否遺下隨身物品。
網約車本質是私家車,須遵守兒童束縛設備的法定要求:八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 1.35 米)必須使用該設備;八歲或以上,或身高至少 1.35 米的兒童,須使用該設備或佩戴一般安全帶。違反規定的是司機,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2,000 元。
持牌平台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配備兒童束縛設備的行程選項;如涉及附加費,應於行程開始前讓乘客知悉收費安排。
上述兒童束縛設備的規定不適用於的士。的士座位如已裝設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成年乘客陪同未能穩坐在座位上的兒童時,須先佩戴自身的安全帶,然後將兒童抱緊並讓其坐在膝上;可穩坐在座位上的兒童則可佩戴安全帶。
流動電訊裝置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s
流動電訊裝置指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司機駕駛時,在前方放置的裝置不可多於兩部,每部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 19 厘米,而且不可阻礙司機直接或透過車上的鏡子、裝置或顯示器部件觀察道路及交通情況。
車輛移動時,司機不得以手持或夾在頭及肩膀間的方式使用裝置。違例司機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2,000 元。
即使符合上述放置及使用規定,司機仍應避免使用裝置或其應用程式,以免分心而失控。如操控裝置影響駕駛,不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司機都可能已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
本節練習
10 題練習 · 進度與全卷練習共用載入題目中…
快捷鍵:1–4 選擇,Enter 核對/下一題,← → 切換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