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及適用範圍 Purpose and Scope
投資政策陳述書把基金的投資方針及相關資料書面列明,讓成員掌握基金如何運用投資資金。這項法定披露要求旨在提高運作透明度,涵蓋每一成分基金及每一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積金局《研習資料手冊》第十版,第5.6節](https://www.mpfa.org.hk/-/media/files/supervision/mpf-intermediaries/registration-requirements/study_notes_10th_v1_chi.pdf)
要求包括「擬備」及「備存」陳述書。披露須涵蓋個別基金;如果一份計劃簡介只有籠統的投資說明,沒有交代各基金應披露的資料,便不足以符合這項要求。
投資目標、資產類別及配置 Investment Objectives, Asset Types and Allocation
閱讀陳述書時,先分清基金「希望達到甚麼」及「可以投資甚麼」。前者是投資目標;後者是基金可投資的證券及其他資產類別。兩者都須清楚交代,單憑基金名稱不能代替這些資料。
陳述書亦須說明各類證券及市場的比重。列出股票、債券等資產類別,只回答了投資範圍;資產及市場之間如何分配,則是另一項須披露的資料。
整體投資組合的風險及預期回報 Overall Portfolio Risk and Expected Return
風險及回報的披露須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對象:陳述書要交代整體投資策略涉及的風險,以及整個組合的預期回報。只說明某一項持有資產的風險或收益,未能完整回答這兩項要求。
「預期回報」是對未來投資結果的預期,與過往實際回報不同;列明預期回報本身亦不構成本金或回報保證。成員應把預期回報與所披露的整體風險一併理解。
期貨、期權及證券借貸 Futures, Options and Securities Lending
金融期貨合約及期權合約的披露須交代取得、持有及處置的政策。因此,僅寫上基金「可以買入期貨或期權」,未有交代持有及處置政策,並不足夠。
陳述書還須清楚說明基金會否進行證券借貸。基金決定不進行證券借貸,亦應把這個決定列明;要求披露「會否進行」,並不表示每一基金都必須從事證券借貸。[積金局《研習資料手冊》第十版,第5.6節](https://www.mpfa.org.hk/-/media/files/supervision/mpf-intermediaries/registration-requirements/study_notes_10th_v1_ch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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