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目的與收費表 Purpose of Disclosure and the Fee Table
積金局發出《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向受託人及其他服務提供者提供資料披露指引。披露涵蓋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費用、收費及表現,讓僱主及計劃成員取得足夠資料,並協助成員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積金局:資料披露](https://www.mpfa.org.hk/mpf-investment/investment-regulations-and-disclosure/disclosure-of-information)
收費表把所有費用及收費集中以劃一格式列出,方便比較。每項收費須交代用途、現時收取的金額,以及由誰支付;收費表必須載於計劃的銷售文件內。只列出收費名稱及金額,仍不足以符合完整披露要求。
持續成本列表與基金開支比率 On-going Cost Illustrations and the Fund Expense Ratio
持續成本列表(OCI)供成員及準成員比較投資成本:按一致假設,以金額顯示投資於基金在指定期間內可能產生的成本。它須構成計劃銷售文件的一部分,或隨銷售文件提供,並每年採用最新基金開支比率資料更新。
強積金保守基金、某些保證基金及新推出的基金毋須提供持續成本列表。不過,強積金保守基金仍須提供獨立的解說例子;不能把持續成本列表的豁免理解為毋須提供任何成本說明。
基金開支比率(FER)以基金規模的百分比衡量基金開支。成分基金若投資於一個或多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計算時亦須包括在該等基金層面產生的費用及收費。所有成分基金及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均按年計算基金開支比率;成立不足兩年的基金則毋須顯示該比率。
基金開支比率須在基金便覽、成分基金的持續成本列表,以及計劃和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周年報表中披露。辨別工具時,可記住:收費表交代現行收費項目,持續成本列表以金額說明假設情況下的成本,基金開支比率則是基金開支的百分比指標。
基金便覽的內容與發放時間 Contents and Timing of the Fund Fact Sheet
核准受託人須編製基金便覽,提供每項成分基金的基本資料,包括基金淨資產值、推出日期、投資目標簡介,以及自上一份基金便覽以來投資政策及目標說明的任何更改。
投資組合及表現資料包括資產分配、以基金淨資產值百分比列示的十大資產持有項目,以及基金在不同期間的回報率。如基金採用表現基準,便須把基金表現與該基準比較;這項要求以有採用基準為條件。
基金便覽亦須載有最新基金開支比率(適用豁免除外)、基金風險水平的一般說明、基金類別描述,以及基金表現、市場回顧和市場展望的討論。
計劃每個財政年度須至少發出兩份基金便覽。其中一份隨周年權益報表提供;另一份的匯報日為計劃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並須於該匯報日後兩個月內提供。六個月用來確定匯報日,兩個月才是由該日起計的發放期限。
周年權益報表 The Annual Benefit Statement
周年權益報表(ABS)讓成員核對會籍及相關資料、帳戶數目和狀況,以及供款、轉移和交易等資金流入流出。它亦交代帳戶結餘、累算權益、歸屬程度,以及相關財政期間的收益或虧損。
周年權益報表記錄成員帳戶在某一時點的歷史狀況,不能視為日後結餘或回報的承諾。其內容要求載於《披露守則》F部,並須於計劃財政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發出;這亦是隨報表提供的基金便覽須配合的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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