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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考試 · IV.ii

受託人的分類 Categories of Trustees

強積金受託人分為三類:本地公司受託人及經遷冊公司受託人、離岸公司受託人,以及個人受託人。集成信託計劃與行業計劃必須採用公司受託人,個人受託人的適用範圍則只限於僱主營辦計劃。

三類受託人的識別 Identifying the Three Categories

辨認受託人時,先看其身分是公司還是自然人。分類共有三類:本地公司受託人與經遷冊公司受託人合列為第一類;香港以外的離岸公司受託人屬第二類;個人受託人,即以自然人身分出任受託人者,屬第三類。

計算類別數目時,須把本地公司受託人與經遷冊公司受託人視作同一類,因此總數是三類。離岸公司受託人仍屬公司受託人。[積金局《研習資料手冊》第十版,第4.2節](https://www.mpfa.org.hk/-/media/files/supervision/mpf-intermediaries/registration-requirements/study_notes_10th_v1_chi.pdf#page=64)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 Master Trust Schemes and Industry Schemes

集成信託計劃與行業計劃對受託人的身分有共同要求:兩者都必須由公司受託人管理。委任自然人擔任這兩類計劃的受託人,便不符合受託人分類的規定。

這項要求着眼於受託人是否公司,並沒有把公司受託人的範圍限定為本地公司。答題時,要分清「必須採用公司受託人」與「只可採用本地公司受託人」。[積金局《研習資料手冊》第十版,第4.2節](https://www.mpfa.org.hk/-/media/files/supervision/mpf-intermediaries/registration-requirements/study_notes_10th_v1_chi.pdf#page=64)

個人受託人的適用範圍 Scope for Individual Trustees

個人受託人只可擔任僱主營辦計劃的受託人。因此,遇到自然人獲邀出任受託人的情境題,應先確認計劃是否屬於僱主營辦計劃。

這項限制的方向很重要:個人受託人的選擇只適用於僱主營辦計劃,但僱主營辦計劃亦可採用公司受託人。不能因計劃屬於僱主營辦計劃,便斷定其受託人必定是自然人。[積金局《研習資料手冊》第十版,第4.2節](https://www.mpfa.org.hk/-/media/files/supervision/mpf-intermediaries/registration-requirements/study_notes_10th_v1_chi.pdf#page=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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