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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考試 · III.xv

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 Non-Compliant Employer and Officer Records (NCEOR)

「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供公眾查閱積金局提起法律程序所產生的強積金違規紀錄。第一部分涵蓋刑事定罪及民事裁決/判決;第二部分則列出因違反《強積金條例》而先後被定罪兩次或以上的重複違犯者。

設立目的與公開查閱 Purpose and Public Access

積金局於2011年5月設立「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NCEOR)。公開執法結果可增加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面對的阻嚇,亦讓公眾更清楚了解積金局的執法工作。

公眾人士可查閱及搜尋僱主和高級人員因積金局提起法律程序而產生的強積金違規紀錄。須分清投訴與法律程序的結果:僅有投訴,並不等於已有刑事定罪或民事裁決/判決。[積金局: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https://www.mpfa.org.hk/enforcement/enforcement-against-employers/non-compliant-employer-and-officer-records)

第一部分:紀錄種類與涵蓋對象 First Part: Records and Persons Covered

第一部分收錄涉及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的刑事定罪,以及民事裁決/判決。民事裁決/判決本身並非刑事定罪,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涵蓋對象包括僱主及其高級人員。僱主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是個別人士,例如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不能以僱主並非有限公司為由,認為其紀錄不會被收錄。

第二部分:重複違犯者 Second Part: Repeated Offenders

第二部分識別重複違犯者:僱主及/或其高級人員如因違反《強積金條例》而先後被定罪兩次或以上,便會在這部分顯示。這些刑事定罪亦屬第一部分涵蓋的紀錄。

判斷重點是被定罪的場合是否達兩次或以上。一次刑事定罪加一次民事判決,不等於兩次刑事定罪;同一次場合涉及多項罪行,也不能單憑罪行數目便視為已在兩次或以上場合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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