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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QE 卷三 · V.iv

簽發保單 Policy Issuance

交付保單是核保完成後把保單交到保單持有人手上的步驟,也是中介人核對資料、講解條款及提示冷靜期權利的時機。冷靜期一般為緊接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翌日起計的 21 個曆日,以較早者為準。

交付保單 Policy Delivery

保險人完成核保並批准投保申請後,便會簽發保單,再直接或經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交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收件人是保單持有人,而不是受保人或受益人,除非他們同時是保單持有人或獲指定為代表。保單是合約的主要證明,但合約是否成立仍視乎要約、承諾及代價等要素,保障何時開始則須按申請文件及保單條款而定,不應把「交到手上」簡單視為合約成立的唯一條件。

中介人交付保單時應先核對姓名、受保人資料、保額、保費、受益人及附加保障等是否與申請相符,再講解主要利益、不保事項及保費到期安排,並提醒客戶細閱及妥善保存保單。如發現錯漏,應交由保險人更正或發出批單,中介人不可自行塗改。交付亦是售後服務的開始,中介人可藉此重新了解客戶需要。

如保險人只願以附加保費、不保條款或較低保額等條件承保,即與申請內容不同,這屬於反要約,須經申請人接受才對雙方具約束力。中介人應清楚說明更改之處及原因,不可替客戶作決定,亦無權自行豁免有關條件。

交付保單與冷靜期直接相關。根據保險業監管局有關冷靜期的指引,長期保險的冷靜期一般為緊接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翌日起計的 21 個曆日,以較早者為準;通知書會告知保單已可領取及冷靜期屆滿日期,因此延遲領取保單不一定會延長冷靜期。保單持有人如要取消保單,須在期內向保險人提交經簽署的書面要求,並可獲退還已繳保費;投資相連保險計劃的退款則可能須作市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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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題練習 · 進度與全卷練習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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