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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QE 卷三 · IV.vi

保單抵押貸款 Policy Loan

保單抵押貸款讓保單持有人以具現金價值的人壽保單作抵押,向保險人借款,貸款上限與現金價值掛鈎。貸款毋須按固定時間表償還,但會累計利息;未償還的本息會從保單給付中扣除,若超過現金價值,保單更可能終止。

保單抵押貸款的性質 Nature of a Policy Loan

保單抵押貸款是指保單持有人根據保單條款,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抵押,向保險人借取款項。保險人實際上是預支保單日後須支付的款項,因此毋須審查借款人的信貸狀況,一般亦毋須查問借款用途,更不會要求受保人再次提交健康證明。

有權申請貸款的是保單持有人,而不是受保人或受益人。如果保單已轉讓,貸款權利便屬於受讓人;如果設有不可撤銷受益人,保單持有人行使這項權利時或須先取得該受益人同意,實際安排須視乎保單條款及有關法律權益。

申請資格及貸款限額 Eligibility and Loan Limit

只有已累積現金價值的保單才可申請貸款,例如終身人壽保險及儲蓄人壽保險。定期人壽保險通常沒有現金價值,所以一般不設此權利。即使是終身或儲蓄保單,在生效初期亦可能未有足夠現金價值可供借貸。

貸款上限由保單條款訂明,通常按現金價值的某個百分比計算,並須扣除現有貸款及應計利息。保留差額是為了讓現金價值足以應付日後累積的利息。

利息、還款及對保單的影響 Interest, Repayment and Effect on the Policy

貸款須按保單條款或保險人訂定的利率計息。保單持有人可隨時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但沒有固定還款期,保險人亦不能像一般債權人般追討欠款。未繳付的利息通常會計入貸款本金,令欠款逐漸增加。

保單在貸款期間繼續生效,而保費仍須如期繳付。如受保人身故、保單期滿或保單持有人退保時仍有欠款,保險人會先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貸款本息。例如身故賠償為港幣 100 萬元而欠款為港幣 12 萬元,實際支付的金額便是港幣 88 萬元。償還貸款後,可支付的保單金額亦會相應回復。

如貸款本息增至超過現金價值,保險人可按保單條款,在發出通知後終止保單,除非保單持有人在限期內償還足夠款項。保單持有人對差額一般沒有個人還款責任,但會失去保單保障。

與相關安排的分別 How It Differs from Related Arrangements

退保:保單終止,保單持有人取得退保價值。保單抵押貸款則讓保單持有人在取得資金的同時保留保單,但欠款會減少日後的給付。

自動保費貸款:通常在保費於寬限期屆滿後仍未繳付時啟動,由保險人以現金價值墊支到期保費,以防保單失效,而款項只用於繳付保費。一般保單抵押貸款則由保單持有人主動申請,用途不限。兩者都須計息,欠款亦同樣會從給付中扣除。

把保單轉讓予銀行作抵押:貸款人是銀行,借款條款由銀行與借款人議定,保單權利轉予銀行作為抵押,並應通知保險人。保單抵押貸款的貸款人則是保險人本身,毋須轉讓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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