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與發展的分別及重要性 Training versus Development, and Why They Matter
「培訓」著重令員工掌握現時職位所需的特定知識和技能,例如學習某款新產品的條款或核保程序,目標明確、見效較快。「發展」則較長遠和廣泛,目的是培養員工應付將來更高職責的能力,例如管理才能及領導能力,與公司的接班安排息息相關。
保險是以專業知識及信任為基礎的服務行業,產品複雜、法規眾多。良好的培訓及發展可提升員工及中介人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減少核保、理賠及銷售上的錯誤和投訴,並有助公司遵守監管要求。
培訓及發展亦有助提高員工士氣和留任率,讓員工看見事業前景,同時確保公司在人員流失或業務擴展時有合適人選接任重要職位。
培訓對象及內容 Who Is Trained, and in What
內部員工:新入職員工一般先接受入職培訓,認識公司的架構、文化、政策及工作守則。其後按部門需要接受技術培訓,例如核保、理賠、精算、會計、資訊科技等專門知識,以及客戶服務、溝通及管理等非技術技能。
保險中介人:保險公司會為其委任的持牌保險代理人提供產品知識、銷售技巧、需要分析及合規方面的培訓,例如如何為客戶作出合適的建議、如何妥善披露資料,以及打擊洗錢等法規要求。保險公司須對其委任的代理人具備適當的監控措施,培訓是其中重要一環,但這並不免除保險公司對其代理人行為所承擔的責任。
培訓方法及專業資格 Training Methods and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常見的培訓方法包括:課堂講授、研討會、網上學習、在職培訓(由資深同事在實際工作中指導)、教練及導師計劃,以及工作輪調(讓員工在不同部門工作以擴闊視野)。公司通常會因應培訓目的、對象及成本選擇合適的方法。
保險公司亦鼓勵員工考取專業資格,並可能資助學費或給予考試假期。例子包括英國特許保險學會(Chartered Insurance Institute)頒授的 ACII 及 FCII 資格,以及人壽管理學會(LOMA)頒授的 FLMI 資格。這些資格有助提升個人專業形象,亦可提高整個行業的水平。
監管要求:資格考試及持續專業培訓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Qualifying Examinations and CPD
在香港,任何人士須先通過相關的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IIQE)試卷,才可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成為持牌保險中介人。例如:從事一般保險業務須通過卷一及卷二;從事長期保險業務須通過卷一及卷三;從事投資相連長期保險業務則須另外通過卷五。
取得牌照後,持牌個人保險中介人須遵守保險業監管局《持牌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指引》(GL24),在每個評估期(每年 8 月 1 日至翌年 7 月 31 日)完成最少 15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其中最少 3 個時數須屬「道德或規例」範疇。
完成持續專業培訓主要是持牌人本身的責任,但保險公司、持牌保險代理機構及持牌保險經紀公司亦應設立制度,監察其轄下人員是否符合要求。未能符合規定,可能令人質疑當事人是否仍屬適當人選,影響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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