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師的角色 The Role of the Actuary
精算師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士,運用數學、統計學及財務理論分析未來不確定事件(例如死亡、疾病、意外及財物損失)的發生機會和財務後果。保險公司依靠精算支援,把過往經驗數據轉化為對未來賠款及成本的合理估計。
精算工作建基於大數法則:同類風險單位的數目越多,實際結果便越接近預期結果,預測亦越可靠。因此精算師十分重視數據的數量和質素。
精算支援貫穿保險公司多項主要功能:與產品開發部門設計產品及釐定價格,為核保部門訂定費率基礎,協助決定再保險安排及自留額,與投資部門配合,並為財務報告計算負債。精算師一般不負責日常個別投保申請的核保決定,亦不會到現場查勘損失。
釐定保費 Pricing and Premium Rating
精算師的首要任務之一是釐定足夠、公平而具競爭力的保費。保費必須足以支付預期賠款、營運開支及合理利潤,同時按每位保單持有人為共同基金帶來的風險程度收取公平保費。
長期(人壽)保險的定價主要考慮:死亡率或發病率(通常以死亡率表為基礎)、預期投資回報、開支(包括佣金及行政費用)、退保或斷保率,以及利潤要求。由於人壽保單年期長,投資回報的假設對保費影響尤其重大。
一般保險的定價則主要分析過往索償的頻率和嚴重程度,並因應通脹、法例改變及風險性質的轉變作出調整。
保單生效後,精算師會進行經驗研究,比較實際結果與定價假設。若兩者出現明顯差距,便會建議修訂日後新保單的費率或產品設計。
準備金、償付能力及其他財務支援 Reserves, Solvency and Other Financial Support
保險公司先收保費、後付賠款,因此必須預留準備金以應付未來責任。人壽保險方面,精算師計算保單準備金,即履行現有保單日後責任所需的款額。一般保險方面,精算師協助估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報告但未支付的索償),以及已發生但未報告賠款準備金(IBNR,即已發生但保險人在結算日尚未接獲通知的損失)。
準備金估計過低會誇大利潤,並可能令公司無力支付賠款;估計過高則會把資金不必要地鎖起。精算師亦會評估公司的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即資產是否足以應付負債及監管資本要求。香港於 2024 年起實施以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令資本要求更直接反映保險人承擔的風險,精算評估因而更加重要。
精算師亦會與投資部門合作進行資產負債配對,令資產的年期及性質與保單負債相配合;就分紅保單建議可分派的紅利水平;以及計算退保價值等保單價值。
香港的委任精算師 The Appointed Actuary in Hong Kong
《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規定,經營長期業務的獲授權保險人必須委任一名精算師(一般稱為「委任精算師」),而該精算師須具備法例訂明、為保險業監管局所接受的專業資格。
委任精算師的核心職責是就保險人長期業務的負債進行精算估值,並就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提供專業意見。這項要求反映長期保單年期長、負債難以估計,保單持有人的保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負債是否計算得審慎恰當。
考生須留意:委任精算師的法定要求針對長期業務。一般保險人亦會廣泛使用精算支援,特別是在定價及估計賠款準備金方面,但不要把長期業務的委任精算師要求誤當作所有保險人的同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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