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前:裝備與執照 Before You Ride: Equipment and Licences
安全頭盔:駕駛電單車時,駕駛人及乘客均須佩戴認可的安全頭盔並扣緊;機動三輪車駕駛人及乘客則「應」佩戴。頭盔要尺碼合適,否則意外時難以發揮保護作用。頭盔即使表面完好,只要曾受猛烈碰撞便應更换;用上四年後亦最好更換,因為頭盔已老化。
保護眼睛:駕駛時應時刻使用面罩或護目鏡,並選用不碎鏡片,避免容易刮花的劣質產品。有色面罩或護目鏡只適合在強光下使用,夜間或能見度低時不要佩戴。
裝束:衣物應保持乾爽、在冷天保暖、顯眼,並在意外時提供保護,所以宜穿淺色、反光或熒光衣服,以及堅固耐用的鞋或靴。即使天氣炎熱,也不宜穿短褲或短袖衣服;手套應經常戴上,熱天可選質薄的無襯裡手套。
執照:初學者須先在指定駕駛學校完成強制訓練課程,並通過筆試和能力考試,才可申領學習駕駛執照。學習駕駛人在道路上練習時,不論是否有持牌駕駛教師陪同,都不准運載乘客,車頭和車尾均須展示認可的「學」字牌,亦不得在指定時段駕駛或駛入「禁止學習駕駛人駛入」標誌生效的道路。駕駛考試及格後可申領暫准駕駛執照,須展示「P」字牌,順利通過最少 12 個月的暫准駕駛期後,才可申領正式駕駛執照。
行車規則、讓別人看見你及路面 Riding Rules, Being Seen and Road Surfaces
行駛限制:汽缸容量低於 125 毫升,或以電動馬達驅動而額定功率低於 3 千瓦的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不得在快速公路上行駛。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亦不得在行人路、行人專用的道路、行人徑或公眾空地上行駛。在道路上駕駛電單車時,不得戴上任何音響裝置耳機。
亮燈:駕駛時必須時刻(包括日間)亮着所有前燈、大燈和後燈。在有街燈的道路上,或迎面有車輛駛來時,必須使用低燈。電單車從車前或車後看只及一輛汽車的四分一闊,所以熒光或反光衣物無論晝夜都有幫助。
操控與信號:應避免急劇剎車、猛烈加速及突然改變方向,並在開車、轉向/轉線或超車前,除使用後視鏡外,亦作肩側望察看盲點。轉彎、駛入或駛出前應使用方向指示燈,情況安全時可加上手號,但單手駕駛危險,手號不宜過長。完成動作後應關掉指示燈。只有在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有危險時,方可響號。
路面:平衡和安全有賴輪胎對路面的附着力。潮濕、油漬或鬆散的砂礫/泥土都會令路面濕滑;下雨時,金屬路釘、沙井蓋及道路標記也會變滑。路面水浸時,要提防積水下的凹陷或泥濘。
行車位置及超車 Positioning and Passing
電單車駕駛人無需過於嚴格遵守「靠左行車」的基本規則。在安全情況許可下,取得最佳的前路視野更重要,亦可讓其他道路使用者看見你。靠近路邊行駛時,要提防行人踏出路面、有人打開車門,以及其他車輛轉左切入你的路徑。
正常交通情況下,應在行車線右邊行駛,靠近「行車線界線」或「車路分界線」的左邊。在單程路或分隔車路上,應使用正確的行車線,並靠近「行車線界線」的左邊。在一般雙程路上,應靠近道路中央行駛,有車輛擬超越時便靠左讓其駛過,並時刻與前車保持建議的安全距離。
接近交通燈路口、行人過路處或其他需要停下等候的地方,應提早駛入適當行車線的正中位置,減少被迫離行車線的機會。交通緩慢或等候前進時,同樣應在行車線正中位置行駛或停車。
行車緩慢或交通擠塞時,只有在安全情況下,才可在車輛之間的空位緩慢穿過,如不能肯定便留在行車線的正常位置。在劃上雙白線的雙程道路上,要使用前車與雙白線之間的空位,必須確定這樣做安全,並確定前車駕駛人知道你正在駛近,不會把你迫出雙白線。其他情況下,不應在同一行車線上超車,而應以正常方法從右邊行車線超車。
乘客與載貨 Passengers and Carrying Loads
除非電單車附有側車,否則不可運載超過一名乘客。乘客須跨坐在駕駛人背後的固定座位上,雙腳踏穩在腳踏板上;機動三輪車如設有騎座,乘客也應跨坐。八歲以下人士不可乘坐電單車,除非是坐在側車的固定座位上。
載客時應比平時更小心,盡量避免突然改變車速或方向,因為乘客的視線經常被駕駛人阻擋,難以預料這些變化。由於說話溝通可能有困難,應預先議定要求停車的信號,例如拍一下肩膊。
後座乘客應時刻踏穩腳踏板,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正停下或已停定時尤須如此。乘客應用雙手抓住駕駛人的腰部或臀部,或緊握座位把手或手帶(如有);身體應與駕駛人的姿勢保持一致,不要側身察看前方,亦要避免突然的動作和不必要的談話。
載貨會影響車輛的穩定、性能及操作,應相應調整駕駛方式及速度。最高車輛總重為電單車 500 公斤、機動三輪車 600 公斤。貨物須穩固地繫好,沒有鬆散物件或帶子,並沿車輛縱軸線對稱地放置;貨物或貯物箱不應闊過原廠手柄,亦不可觸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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