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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IX. 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簡介

強積金考試 · IX.iv

強積金計劃內的 ESG 成分基金 ESG Constituent Funds (CFs) within an MPF Scheme

ESG成分基金以ESG因素為主要投資重點,並在投資目標及/或策略中反映這個重點。不同基金可採用不同策略;成員應結合計劃說明書及持續披露,了解基金如何實踐其ESG重點及相關風險。

特點 Features

判斷一隻成分基金是否屬於ESG成分基金,要看ESG是否構成其主要投資重點,以及這個重點是否反映在投資目標及/或策略中。目標或策略其中一項反映這個重點,或兩者均有反映,均符合這項定義;單純在投資過程中考慮ESG因素,並不足以確立其ESG成分基金身分。

相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載有各ESG成分基金的主要投資主題、策略等特點,積金局網站亦提供相關資料。成員應查閱基金的具體安排,不能只憑名稱判斷其投資內容。[積金局ESG成分基金資料](https://www.mpfa.org.hk/mpf-investment/sustainable-investing/list-of-mpf-esg-constituent-funds)

ESG 成分基金的 ESG 投資策略 ESG Investment Strategies of ESG CFs

ESG成分基金的投資重點、風格及實施方法可以不同。成員應細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了解基金如何把ESG因素用於投資,以及這些特點是否配合自己的退休需要。三種常見策略的分別,在於選取投資項目的依據。

同業最佳/正面篩選:以公司或行業相對於同業的ESG表現作選擇依據,投資於表現較佳者。關鍵是ESG方面的相對比較,並非公司股價或投資回報較同業高。

創效投資:向公司投資或為業務提供融資,目的是帶來可衡量的正面ESG影響。辨認這項策略時,要留意正面影響的目的及其可衡量性;僅有良好財務回報,並不能說明投資屬於創效投資。

主題式投資:按特定ESG或可持續發展主題或經濟活動選擇公司,例如從事可持續能源業務的公司。其選擇依據是公司從事甚麼活動;同業最佳/正面篩選則着重同業間的ESG表現比較。

加強 ESG 成分基金的披露規定 Enhance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for ESG CFs

積金局由2025年2月起加強ESG成分基金的披露規定。基金名稱所表達的ESG重點,須有其主要投資及/或策略配合。名稱及參考/宣傳推廣資料中的ESG用語,須準確並與ESG特點相對於基金其他特點的比重相稱,不能誇大或過度強調;非ESG成分基金亦不能以ESG成分基金的名稱、形象或方式推銷。[積金局ESG披露通函](https://www.mpfa.org.hk/en/-/media/20250224/circular-letter---enhancing-disclosure-requirements-for-esg-constituent-funds.pdf)

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須交代五方面:ESG重點及評估準則、ESG投資策略、資產配置、參考基準(如有),以及相關風險。策略資料包括具約束力的要素、在投資過程中的重要性、持續執行方式、考慮ESG準則的過程,以及有否排除政策及排除類別。資產配置須列出符合ESG重點的投資的預計或最低比例。基準資料須說明所追蹤基準的特點及一般組合,或解釋指定參考基準與ESG重點的關係。風險可包括方法及數據限制、缺乏標準化分類、主觀投資判斷、依賴第三方資料及投資集中。

額外資料須解釋基金整個投資周期內的衡量及監察安排、衡量ESG重點及其達致情況的方法、基礎資產的ESG盡職審查、參與政策(包括委派代表投票,如有),以及ESG數據的來源和處理方式;缺乏相關數據時,亦須說明所作假設。這些額外資料可載於計劃說明書、受託人/投資經理/指數提供者的網站,或透過其他方式披露。

受託人須至少每年評估基金如何達致ESG重點,並在計劃年度管治報告披露結果。報告須交代評估期內的達致情況,並按適用情況提供符合ESG重點的實際投資比例、經篩選選取或剔除的投資範圍比例、與指定基準(如有)的ESG表現比較,以及基金或基礎基金採取的行動,例如股東參與及委派代表投票紀錄,另加受託人認為必要或適當的資料。報告亦須說明評估基礎、估計及限制,並在有資料時,至少與緊接上一個期間的評估結果比較。積金局另建議提供相關參考/教育資料的超連結,協助成員理解基金特點及風險。

本節練習

6 題練習 · 進度與全卷練習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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